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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强险昨签第一单
2006-06-30 17:20  文章来源:石家庄商务之窗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日上午9时,在中国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营业大厅里,河北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第一张保单正式签单,7月1日起生效。

在签单现场,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高志广提醒广大车险保户,交强险费率全国保险公司统一,且商业三者险各家保险公司统一使用由中国保监会审批的A、B、C三个条款,价格基本一致。投保交强险和商业性车险最好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如果出险后车主到一家公司索赔就可以了,理赔起来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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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也可获赔偿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明天开始全国消费者将使用同一张道路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的保单。
  保监会规定,交强险不许打折销售。对于有车族关心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赔付问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险处的有关人士表示:“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可以赔偿的情况

  1、酒后驾车;
  2、无责赔偿在无责情况下,赔偿限额均为最高限额的20%。

不予赔偿的情况

  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不赔;
  2、被保险人(车主)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财产遭受的损失;
  3、间接损失不赔;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予赔付。

垫付理赔的四种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的;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责任限额使用一览表

责任限额    有责    无责
死亡伤残赔偿  50000元    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  8000元         1600元
财产损失赔偿  2000元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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