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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秸秆禁烧——管理无缝隙,效果不打折
2006-06-09 15:43  文章来源:石家庄商务之窗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是宣传到位。各乡(镇)、村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开展综合利用的通告》,乡(镇)主要街道、通乡公路和穿村公路悬挂横幅标语,利用有线广播制作禁烧专题节目,宣传车深入村庄、田间地头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区一致,全民参战的禁烧氛围。二是责任到位。区禁烧办抽出专门人员、专用车辆、专用通讯工具进行24小时巡查,各乡(镇)、村组织禁烧小分队不间断巡查。财政部门划拨专项经费,公安部门抽调专门警力,各乡(镇)单位抽出专人,按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做好禁烧工作。三是执法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由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罚款。四是奖惩到位。该区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和行政责任追究范围,严格奖惩。并实施质押金制度,每个乡镇交2万元质押金到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凡出现着火现象的,一律扣除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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