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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8-06-12 08:51  文章来源:辛集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有关企业;
中国—东盟第五届博览会定于2008年10月22日—25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我市企业要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展示自己的产品,提高企业的国际知名度;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项目,可到会洽谈签约,积极推进企业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还可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须求大的项目到会洽谈签约,引进外资,把企业做大做强。
各参展参会企业请到辛集市商务局外贸科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83222503


2008年6月12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2008-5-29 16:54:42

                         冀商国际字[2008]2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每年定期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自2004年开始,博览会已成功举办四届。博览会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并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东盟国家政要及参展参会客商的充分肯定。第五届博览会定于2008年10月22-25日在南宁举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要长期举办下去,要办出特色,办出实效。”的指示精神,做好本届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充分利用博览会平台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
  东盟是我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我国实施多元化战略、“走出去”战略、自贸区战略的重点地区。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我国唯一以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化展会,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重要场所。2007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额突破202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6%,提前三年实现了中国-东盟领导人确定的2000亿美元的目标。我国与东盟签署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已与2007年7月顺利实施,并且自贸区投资谈判有望在今年达成协议,这将是中国—东盟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双方营造更加稳定和开放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促进双方的相互投资。
  博览会由11国政府共同培育,是贯彻落实我国周边外交战略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博览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展、参会,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适度组织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深化和拓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领域,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
二.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总体安排
  (一)举办时间:2008年10月22日—25日。
  (二)展览规模:展览规模为3300个国际标准展位。
  (三)展区设置:本届博览会共有四大专题展区,分别为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农村适用技术、“魅力之城”展区。
  (四)组织模式:为使组织工作严谨有序,采取以省为单位,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省参会参展工作的模式。
三. 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参展参会有关工作
  请各地继续大力支持办好博览会,认真动员,及早安排,积极组织本地区一批优质出口商品、进口采购企业、“走出去”项目和招商项目参加博览会。
  (一)加强参展企业的组织工作,确保展位招商效果。
  为形成博览会在商品贸易方面的专业特色,本届博览会国内商品重点展示与东盟国家针对性较强的机械设备(商用车、工程及建筑机械、食品和包装机械、电力设备、其他机械)、电子电器(电子信息、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铺装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三类商品。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东盟市场的需求,精心组织动员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优势行业和名牌产品参展,提升参展质量和档次。各设区市申报展位不超过5个,各扩权县市申报展位数1个。
  (二)做好采购商的组织工作,扩大本地区从东盟进口。本届博览会东盟各国企业将达到1124个展位,这使得中国与东盟的展位之比为1.94:1,是目前国内进口展位比例最高的展会。本届博览会参展商品种类将进一步增多,范围进一步扩大,重点展示电子电器、日化产品、农产品、食品、家具、珠宝玉器、工艺品、汽车及配件、橡胶及制品、木材及制品等。请各地根据国内市场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有意向、有实力、信誉好的进口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到会洽谈采购意向,扩大从东盟国家的进口。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与东盟的开放合作水平。
  1、结合本地“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需求,以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出一批面向东盟国家的“走出去”项目,引导和组织本地区投资促进部门和有实力的企业参加博览会投资合作展示和洽谈。
  东盟是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方面投资合作发展最快,最好的地区。博览会一直把“国际经济合作”展区作为一个重要的专题展区,这个展区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到东盟的重要平台,对国内和东盟各国都有较大影响。
  各市县商务局要有针对性地推动在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金融服务、资源开发等方面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到“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参展。并积极谋划,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合作、资源开发等领域为重点,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有品牌企业支撑的项目和企业到会洽谈签约。
  2.东盟还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各商务局要继续推荐组织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的项目到会洽谈签约,积极吸引东盟对华投资。并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和回访工作,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切实推动与东盟的投资合作。
四. 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我省组织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承办单位河北省国际经贸联络中心。
  (二)请各地注意查询河北招商网(http://www.hebiic.gov.cn)博览会专栏和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相关栏目,以便及时了解博览会详细情况、东盟国家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信息。
  (三)请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商务局指定专门处室和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参展参会组织工作和与商务厅的信息联络。并将负责处室及联络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送商务厅。
  (四)参展企业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7月31日。从发文之日起,各市县联络员每周五向商务厅通报一次组织情况和有关信息。
  (五)参展事项
  1.展位基本价格
  ①标准展位(3m*3m):RMB10000元/个。
  ②室内净地:RMB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③室外净地:RMB5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④直接向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名享受八折优惠。
  2.每个标准展位可办理3个参展商证,使用净地的参展企业按每9平方米办理3个参展商证.
  3.请各地督促参展企业将参展报名表填好并传真至商务厅。
  4.参展企业在商务厅确认其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缴付到指定帐户。
  5.展品运输及存贮问题企业自理;参展企业须拥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不得现场零售展品。
  (六)参会专业观众的组织
  1.专业观众泛指参展企业以外的其他参加博览会的企业代表。包括:针对东盟商品的进出口商(含采购商)、针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商、招商项目业主及出入境旅游服务商等等。
  2.请各地督促专业观众提前将参会报名表填好并报送商务厅。大会前夕专业观众凭名片和证件报到并领取参会证券等资料。
  (七)各参展参会代表可由各地分别组成代表团参会,也可自行参会,还可由商务厅统一组团参会。
  (八)联系方式
  1.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
  ①联系人:谷三龙、欧钰娟
  ②电 话:0311-87909372、87909031
  ③电子邮箱:sanlong@hecom.gov.cn
  2.国际经贸联络中心
  ①联系人:郭玮、白海霞、董鹤权
  ②手 机:13931889902、13785123309、13933046992
  ③电 话:0311-87909953、87909952
  ④传 真:0311-87909952
  ⑤邮 箱:guowei@hebiic.gov.cn 87909953@163.com
  ⑥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⑦邮 编:050071
  
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2.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专业观众参会报名表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1:参展报名表

2:专业观众参会报名表
  (首发子站:河北辛集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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