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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体系建设
2007-03-27 15:30  文章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诚信体系建设要求,日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决定在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推行诚信体系建设,今后,只要数数“星星”个数,就可知道这个单位的诚信度。

首先,我市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我市将充分利用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这一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经营服务、社会效能、诚信程度、人民群众评价程度以及社会的公认程度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多种指标,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档案,确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等级,促使事业单位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由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每年3月份,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审核的基础上,对其诚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诚信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A表示诚信状况优,加盖5个小五角星;B表示诚信状况良,加盖4个小五角星;C表示诚信状况及格,加盖3个小五角星;D表示诚信状况差,加盖2个小五角星;E表示诚信不合格,加盖1个小五角星。被确定为D、E等级的,经整改后没有明显改进的,视情况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我市还将建立注销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管,发现事业单位不诚信行为,视情况随时注销或降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诚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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